学院实验室是进行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基地,为了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使之适应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,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验室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全体工作人员、师生必须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做到安全工作,人人有责,严格遵守国家、省、市、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,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不但自己不违章,还要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。
二、学院领导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员工、学生及其他人员,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,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程,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,方可动手操作。
三、进入试验室的学生要保持安静,自觉遵守纪律,有秩序的入座,不经实验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、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。
四、实验室应有完善的消防措施,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,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的便于使用的位置,派专人管理,妥加保护,不准移作它用。
五、实验室的电源、火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,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,不得违章设置。
六、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,要经常检查开关、插座、保险等电器设备,不得任意加大保险,不得超负荷用电,要按有关的安全规程操作。
七、实验室内存放的易燃、易爆物品应与火源、电源保持一定距离,不得随意堆放。
八、使用易燃、易爆物品如氢气、氧气等实验室严禁烟火,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。
九、实验室按规定可存放少量的危险品,物品贮藏室与实验室要分开。
十、实验室门禁止堆物封闭,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。
十一、实验室实行安全值班制度,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